关于组织参加“成都市第十四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调动我县基础教育系统广大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我县教育科研和教育科学普及工作,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特组织我县教师参加“成都市第十四届基础教育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奖活动”。
参评范围、评奖标准、申报程序及方法等详见附件《成都市第十四届基础教育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奖实施细则》。
特别说明两点:
1、申奖成果由学校初审后统一上交县教育学会
地址:教育局教研室 联系人:陈峧交 联系电话: 18981861516
2、申奖成果上交县教育学会的截止时间为
请各校广为宣传,并积极组织实施。
大邑县教育学会
附件:
一、《成都市第十四届基础教育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奖实施细则》
二、《成都市第十四届基础教育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奖申报评审表》
附件1:
成都市第十四届基教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奖
实 施 细 则
根据四川省委、省政府以及成都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和加强哲学社会科学评奖工作的意见和有关要求,结合我市教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双百方针,坚持科学、民主、公正地评选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引导、激励广大教育工作者深入研究、积极探索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促进理论创新和人才成长,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繁荣和发展教育科学事业服务。
二、参评范围
(一)本届评奖参评成果时限为
(二)我市作者与市外作者合作,由我市作者任主编或副主编并由我市作者完成二分之一以上篇幅的研究成果,可申报参评,论文类成果第一作者是我市作者才能申报参评;交叉学科、新兴学科、边缘学科的研究成果,其内容偏重于普通教育的可以参评;公开出版的多人文章汇集而成的论文集,不能以全书整体名义申报,只允许作者以自己的论文单独申报;多卷本的学术专著,须待各卷出齐后,以最后一卷的出版时间为准申报参评;丛书以单本著作独立申报参评。
(三)凡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属申报参评范围:各类教材(包括形式是专著,但在前言或后记中注明是作教材用的);文学作品;新闻报道;领导讲话;工作总结;年鉴、辑集的人物传略、回忆录及无研究价值的简单剪辑转抄资料书;工具书、译著和古籍整理;著作权有争议、尚未妥善解决的研究成果;已获成都市、局级或以上级别优秀成果奖的研究成果。
三、评奖标准
(一)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二)选题有意义,内容有新意,理论与实际结合,对于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有创见,有实效,对于当前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具有较大的指导意义和应用价值。
(三)文字简明通顺,层次清楚;论述充分,逻辑性强。
四、奖项及限额
(一)成都市第十四届基础教育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
(二)一、二、三等奖总数额为200项左右;优秀奖若干项。
五、申报、评审程序及方法
(一)成果申报
1、申报截止时间:
2、申报者填写《成都市第十四届基础教育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奖申报评审表》(附样表1,自行下载或翻印)一式3份,并提交参评成果一式3份(专著类交原件;论文类交1份原件,其它可交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包括发表报刊或论文集的封面、目录、正文和封底;未公开发表的论文类成果,还应交被县及其以上党政机关采用并出具的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2份,或被成都市教育学会所属专委会评为一等奖的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3份)。
3、申报程序:市属学校、单位(含市管民办校)的作者向成都市教育学会申报;区(市)县作者向所在地区教育学会申报(高新区作者向区教研室申报)。
参评成果不得多渠道申报;个人成果限报一项;联名的成果限报两项(包括自己的一项在内);集体、单位署名的成果限报三项。多人合作成果填写主研人员不得超过5人,由第一作者牵头申报,若以个人或部分人单方面申报则不予受理。
4、各区(市)县教育学会(高新区教研室)、各直属学校(单位)、市管民办学校对收到的申报成果要进行参评资格审查,然后将审查通过的成果汇总,填写《成都市第十四届基础教育优秀教育科研成果申报登记表》(电脑打印),于
(二)初评推荐
区(市)县教育学会(高新区教研室)、各专业委员会为初评推荐单位。区(市)县教育学会(高新区教研室)负责本地区申报成果的评选推荐,各专业委员会负责直属学校(单位)、市管民办学校申报成果的评选推荐。各初评单位须按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评选标准和成都市教育学会下达的推荐指标(
(三)市级评审
市级评审(终评)由成都市教育学会和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共同负责,组建本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审委员会,对初评推荐成果进行资格审查和终评;同时,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负责初评推荐部分优秀成果分别参加四川省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奖和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评审。
终评工作结束后,本届评选结果经成都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在2012年适当时间正式公布并颁奖。
六、评奖纪律
申报成果作者必须按要求实事求是地申报参评,凡发现参评成果或获奖成果有弄虚作假或剽窃行为者,市评委会将取消参评资格,撤消奖励,追回证书和奖金;情节严重者,予以通报批评,四年内不准申报参评。
参加初评和终评的人员,要坚持科学、客观、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准确掌握评奖标准,保证评审质量,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回避制度和评奖纪律,若有徇私舞弊、泄露评审情况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参加该项评奖工作的资格。参加评奖工作的人员,不得私自截留参评成果及其相关材料。
七、其它
市评奖办公室设成都市教育学会秘书处,负责本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奖日常工作。
地址:成都市东马棚街1号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所B幢5楼5-11室
邮编:610031
联系电话:86630292
联系人:黎丙成 孙敏
成都市教育学会
二○
附件2:
成都市第十四届基础教育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奖
申报、评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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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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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单位和何种报刊(包括日期、期别、刊号),或成都市何专委会何年评为一等奖,或被何机关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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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形式 |
A.学术专著 B.学术论文(包括调研报告、政策建议等) C.教育科普读物 D.其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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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类别 |
A.集体 B .联名 C.个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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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 (如是联名或集体成果应按对该研究成果贡献大小的顺序填写,最多不得超过五人。以单位署名的集体成果,作者姓名可以不填) |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与职称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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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或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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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日期 |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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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请奖成果的主要内容及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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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评单位对请奖成果的评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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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成果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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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评单位(盖章) 初评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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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顺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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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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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评奖委员会学科评审组意见 |
对请奖成果审议和评审等级的意见: 评审组正副组长(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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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评审委员会审定意见 |
主任(签名或盖章) 公 章 年 月 日 |
说明:①此表第1、2页由作者填写,第3页由初评单位填写。
②成果形式栏内,把成果形式分为A、B、C、D四种,属于哪一种形式的成果,即在哪一个符号的左上角打“√”;申报类别栏内。把申报类别分为A、B、C三种,属于哪一个类型即在哪一个符号的左上角打“√”。



